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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高速抛锚 交警救助获称赞

来源:铭儒快讯网   作者:探索   时间:2024-03-28 22:50:20

原标题:货车高速抛锚 交警救助获称赞

7月4日11时许,货车获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敦化分局巡逻五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延长高速延吉方向204公里处时,高速发现一辆白色货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停在应急道车内,抛锚蛇灵一名男子站在车旁检查车辆,交警救助旁边车道内不时有车辆飞驰而过,货车获存在极大安全隐患,高速民警见状立即前往了解情况。抛锚

经询问得知,交警救助驾驶员刘某开车从长春准备前往二道白河送货,货车获行驶到此处时车辆突然熄火,高速熄火后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抛锚刘某便下车查看情况,交警救助但一直没有找到问题所在。货车获蛇灵这里手机还没有信号,高速没办法打电话求助。抛锚

了解情况后,民警先让刘某将车身整体停在应急车道内,并将三角警示牌摆放在车辆后方150米处。随后执勤民警帮助驾驶员排查车辆故障,并将该车护送到两江收费站进行维修。

11时15分许,到达收费站后,因为担心修车时间过长导致车内货物腐败造成经济损失,民警便积极帮忙联系车辆将货物进行转载。

11时30分许,在民警的帮助下,成功转载货物。

最后,该车驾驶员感叹道:“如果不是你们的帮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非常感谢!”

民警表示:“这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同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首先将三角警示牌摆放在车辆后方150米处给后方来车作警示,保证好自身安全”。

针对刘某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十一项规定:决定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1、提前检查车况

驾驶人出车前应仔细检查燃油情况和转向、制动、灯光、喇叭、雨刮器、轮胎等关键机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不得驾驶“带病车”上路。

2、牢记“九字口诀”

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口诀,一旦在高速上发生事故等情况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请将车辆停到应急车道内,打开双闪并将三角牌摆放至车辆后方150米外,人员立即撤离至护栏外并报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王涛 图片由交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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